福建首家!校地共建救助站“情法融合”实践基地

发布时间:2026-06-04

527日下午,福州市救助站与闽江大学法学院合作交流暨签约仪式在闽江大学法学院举行。双方正式签署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合作协议,在福州市救助站挂牌设立“闽江大学实践教学基地”。此举标志着福建省首个以“社会救助情与法融合”为特色的校地协同育人平台正式启动,助力推进具有福建辨识度的福州区域救助一体化建设。

 

签约仪式由闽江大学法学院社会工作系主任刘宜君主持。法学院党委书记王圣洪、福州市民政局三级调研员钟秀兰、市救助站书记沈文通等双方代表共同出席。

“这是我们合作的第一步。”学院专业负责人介绍,双方将以实践基地为起点,推动社专业与法学专业深度融入救助实践,探索“情”与“法”的有机统一,促进救助服务从单一物质帮扶向“物质+服务+心理+法律”综合赋能转型。

钟秀兰表示,此次合作是民政部门与高校优势互补的积极探索,高校专业力量将为救助管理标准化、专业化、人性化注入新动能。王圣洪强调,学院将发挥社、法学等学科交叉优势,与救助站共建“分层分类、理实一体”的人才培养体系,未来还将拓展联合课题研究、实务案例开发、干部培训等合作。

据悉,此次聚焦“福州区域救助一体化建设”的校地合作,在福建省内尚属首家。双方下一步将围绕“4大板块+12项重点”合作内容,推出特色课程开发、联合攻关平台建设、实务专家进课堂等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