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回大地,植绿正当时。在第48个植树节来临之际,为践行生态文明理念,推动生态法治教育与实践深度融合,3月12日,法学院党委书记王圣洪带队,联合福清监狱组织党员干部,赴闽侯县白沙镇河沃村“法官林”生态司法保护宣教基地,参与闽侯法院牵头的“植此青绿 榕法同行”义务植树活动,以实际行动彰显法治人守护绿水青山的责任担当。

活动现场,法学院党员干部与福清监狱民警、法院系统干警三方协同配合,组成植树小分队分工协作,挥锹培土、扶苗正根、提水浇灌,各道工序井然有序。经过数小时劳作,百余株新苗挺立在法官林基地,为春日大地增添绿意,藏蓝警服、鲜红党徽与志愿马甲相映,绘就出春日里的别样风景。

植树后,党员干部跟随法院干警参观基地,了解福建生态司法保护工作成效,干警结合生态修复典型案例开展普法宣讲,解读恢复性司法理念。大家纷纷表示,此次活动让生态法律知识变得可感可触,在劳动中锤炼了党性,更深刻理解了生态司法的实践内涵,体会到“法治护绿”的重要意义。
此次活动是法学院深化党建共建、推动“生态+法治”融合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法学院与福清监狱缔结党建共建纽带,此次以植树节为契机,打破部门壁垒,将党建协作延伸至生态保护领域,实现专业优势互补、实践资源共享,把生态法治课堂搬到一线,推动党建与专业建设、社会服务深度融合。

下一步,法学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化与司法、政法单位的共建协作,探索“法治实践+生态保护”育人新模式,把生态法治理念融入人才培养、科研与社会服务全过程,引导师生党员争做生态法治的践行者与传播者,以法治力量护航生态文明建设,为法治福建、生态福建建设贡献法学院力量。
(通讯员 陈菲菲)
